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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24-01-10 众凯MPA培训 上海财经大学

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公共服务价值观,掌握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卓越公共管理人才。探索真理,促进公共管理知识创造和知识传播。致力于发挥多学科特别是财经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公共管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崇尚学术自由,推动学术进步。匡时济民,参与公共服务,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名额和报考条件

1.计划招生:78人。

2.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三、报名与考试

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学历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试: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详见准考证通知),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订,详见“研招网”。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约在2024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中包含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与专业背景及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四、资格审查与体检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录取

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纳入就业计划。

六、培养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课程讲授主要安排在周末。完成全部学业并课程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额为13.8万元,学费按学年缴付。

八、奖助学金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每年级奖励20%的同学。同时,还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学院推荐的公共管理学类学术活动、海外进修予以部分资助。

九、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凤凰楼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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